被央视3·15晚会曝光的“听花”酒又迎来后续,上市公司青海春天旗下全资子公司收到监管180万元罚单。
4月26日,青海春天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成都听花盛世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听花盛世”)于4月25日收到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武侯区市监局”)《行政处罚告知书》。
其中提到,由武侯区市监局立案调查的听花盛世涉嫌虚假宣传一案,已调查终结。经查实,听花盛世在经营场所销售“听花”酒过程中,存在将“听花”酒功效中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和未经核实的用户评价用于“听花”酒的商品宣传,作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且情节严重。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武侯区市监局责令听花盛世立即停止违法宣传行为,并拟对听花盛世处罚款180万元。
同时,青海春天在公告中表示,上述处罚是武侯区市监局在对听花盛世有关经营活动进行了调查后作出的,青海春天及听花盛世都诚恳的接受,并就此事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听花盛世开设的门店将于近日恢复营业。
3月15日,售价一度高达58600元/瓶的“天价”听花酒被央视3·15晚会曝光。次日,听花酒官方微博即发布声明称,高度重视央视3·15中报道中提及的问题,并于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小组,全面展开检查与整改工作。并称在央视3.15报道中,听花酒工作人员向客户介绍产品时,提及了听花酒健康功能和客户案例,而在食品酒类推广时介绍健康功能是法律所禁止的,这种行为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