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3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一)个人基本情况
崔利国:男,1970年生,法学硕士,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曾用名“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及管理委员会主任,现任亚太卫星控股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1045)、中核国际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2302)、先丰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500)、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918)及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8月,因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故本人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本人担任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任何情形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
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
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
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
者高级管理人员;
7、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等相关会议,
通过电话、邮件、参会、实地考察等方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及交流,并
在定期报告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保证及时获悉重大事项进展,全面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和财务状况;对于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审议议案及资料,本人均认
真审核,从公司实际业务出发并充分结合本人的专业特长,公平公正独立地发表意见。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出席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共计参加3次股东大会,10次董事会,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认
真审核,并发表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未对相关议案提出异议。本年度,公司股东大
会及董事会会议等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2023年度,本人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会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自参加会议
崔利国 3 3 0 0 0 /
董事会
崔利国 10 10 7 0 0 否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社会责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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