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3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18-052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12月1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以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董事会全体成员发出。
(三)会议出席董事13人。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放弃附属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靖锡澄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放弃附属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按照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原则,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广靖锡澄公司15%的股权按照人民币80,486.73万元的评估价值转让给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所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项议案交易是在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日常业务中进行,属一般商业条款,交易条款公平合理,本公司的收入、利润对该类关联交易并不存在依赖性,也不存在影响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情形,对本公司并无负面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该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顾德军先生、陈延礼先生、陈泳冰先生、吴新华先生及胡煜女士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余各董事均可在有关决议案中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宁沪投资公司出资设立商业保理公司的议案》。
同意宁沪投资公司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设立商业保理公司,并授权董事孙悉斌先生和董事姚永嘉先生处理相关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文件签署以及办理相关款项支付)。有关商业保理公司成立的后续进展情况,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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