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沪高速: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晓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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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23: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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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29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谨慎、积极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关注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刘晓星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1970年出生,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管理科学与工程(金融工程)博士,复旦大学金融学博士后。现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东南大学首席教授,东南大学人文社科学部委员,金融学专业博士生导师,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中国金融学年会理事,江苏省资本市场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国际金融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科技创业导师。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
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1 次股东大会,
本人均列席参会,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于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事项,进行了事先审议并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提高了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本人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亲自出席 出席情况
会议次数 率

9 9 0 0 100%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
公司实际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并在财务
报告、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审计工作、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为公司提供专业意见及建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现
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就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和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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