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76:首开股份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2018年付息公告
首开股份资讯
2018-10-19 15: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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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0-20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8-076

债券代码:145042 债券简称:16首股0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



2018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8年10月26日



债券付息日:2018年10月29日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于2016年10月27日发行的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8年10月29日开始支付自2017年10月27日至2018年10月26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以及《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1.发行主体: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



4.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本期债券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3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的本金加第3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4、5年存续。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的第三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回售支付日:本期债券的第三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11.债券利率:3.57%。



12.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10月27日。



13.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4.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0月27日,

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0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0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16.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10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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