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股票开盘参考价
格的专项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一、重整过程
2024 年 1 月 26 日及 2024 年 2 月 19 日,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
马科技”或“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
2024 年 2 月 23 日,汉马科技收到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马鞍山
市中院”)送达的(2024)皖 05 破申 21 号及(2024)皖 05 破申 21 号之一《决定书》,决
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
2024 年 2 月 27 日,汉马科技披露了《汉马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
重整的公告》,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专汽”)、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零部件”)、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电子”)、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福马”)拟向马鞍山市中院申请对上述五家子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并申请对上述五家子公司与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程序进行协调审理。2024 年
3 月 1 日,上述五家子公司分别收到法院送达的(2024)皖 05 破申 22 号、(2024)皖 05
破申 23 号、(2024)皖 05 破申 24 号、(2024)皖 05 破申 25 号、(2024)皖 05 破申 26 号
《决定书》,法院决定启动福马电子、福马零部件、星马专汽、华菱汽车、芜湖福马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
2024 年 3 月 4 日,临时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市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发布了汉马科技及相关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根据招募公告,“临时管理人将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开展产业投资人的遴选工作,确定最终产业投资人;重整财务投资人原则上则由遴选确定的最终产业投资人从参与报名的财务投资人中指定”。鉴于本次招募仅有 1 家报名产业投资人,临时管理人要求吉利商用车集团尽快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通过商业谈判方式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适时组织产业投资人与财务投资人磋商。
2024 年 4 月 19 日,福马电子、福马零部件、星马专汽、华菱汽车分别收到法院送达
的(2024)皖 05 破申 22 号、(2024)皖 05 破申 23 号、(2024)皖 05 破申 24 号、(2024)
皖 05 破申 25 号《民事裁定书》和(2024)皖 05 破 3 号、(2024)皖 05 破 4 号、(2024)
皖 05 破 5 号、(2024)皖 05 破 6 号《决定书》,法院裁定受理上述四家子公司的重整申
请,并指定管理人。
根据招募公告的相关安排,结合吉利商用车集团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及其对财务投资人的遴选,本次重整确定由产业投资人吉利商用车集团及其指定的员工主体、财务投资人共同作为重整投资人。产业投资人在各财务投资人意向报价的基础上,结合资金来源、市场信誉等因素,择优确定并指定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财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广发乾和粤财粤民投投资联合体、晨星海纳联合体、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榆焱慧言投资联合体等为最终中选的财务投资人。
2024 年 11 月 8 日,临时管理人、吉利商用车集团与汉马科技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同日,
临时管理人、吉利商用车集团、汉马科技与 12 家财务投资人分别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2024 年 11 月 8 日,汉马科技及子公司芜湖福马分别收到马鞍山市中院送达的(2024)
皖 05 破申 21 号、(2024)皖 05 破申 26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4)皖 05 破 10 号、
(2024)皖 05 破 11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芜湖福马的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
2024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公告《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
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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