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5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 汉马 编号:临 2024-15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批准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汉马科技”或“上市公司”)以现
有总股本 654,314,844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14.5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948,756,523 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654,314,844 股增至 1,603,071,367 股。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汉马科技重整计划的重要组成内容,与一般情形下的上市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存在明显差异。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 4.3.2 条的规定,调整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除权参考价格将根据未来公司股票价格的持续波动情况,并基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等于或低于 5.51 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 5.51 元/股,公司股票按照计算公式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
●鉴于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当天(2024 年 12 月 25
日)停牌,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股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2024 年 12 月24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即 6.14 元/股,该收盘价高于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 5.51
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4 年 12 月 26 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格
应当依据公司本次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向下除权调整,根据本
次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计算得出的调整后除权(息)参考价格为 5.77 元/股。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2024 年 11 月 8 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2024)皖 05 破申 21 号《民事裁
定书》及(2024)皖 05 破 10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
管理人(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9 日披露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法院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33)。
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披露的《汉马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44);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
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披露的《汉
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43)。
2024 年 12 月 11 日,经公司申请,法院作出(2024)皖 05 破 10 号《民事
裁定书》,裁定批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
序(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披露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45)。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54,314,844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
增 14.5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 948,756,523 股,转增完成后汉马科技的总股本将加增至 1,603,071,367 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出资人进行分配,其中 515,385,607 股用于按前述方案引入重整投资人,并由产业投资人及其指定的员工主体、财务投资人按照本重整计划规定的条件受让;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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