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9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航电子”)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六次会议(临时)中审议的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王建刚先生以往的工作经历和能力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有关规定的情况,同意聘任王建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杨有红 熊华钢
陈安弟 刘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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