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71:万向德农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万向德农资讯
2019-04-19 18: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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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20



证券代码:600371 证券简称:万向德农 公告编号:2019—007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条款如下: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1 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励;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收购其股份的。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购其股份的;



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

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 式;



2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 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3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项、第(五)项、第(六)项的原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同意。

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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