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房巷: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三房巷资讯
2024-11-18 16: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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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19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三房巷
股票代码:600370
收购人之一:卞平刚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
收购人之二:卞惠刚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
收购人之三:卞平芳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卞丰荣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收购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三房巷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三房巷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为自然人,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无需获得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三房巷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系三房巷原实际控制人卞兴才先生逝世产生的股权继承导致。根据江苏省无锡市江南公证处出具的(2024)苏锡江南证字第 8336 号《公证书》以及江苏省无锡市江南公证处出具的(2024)苏锡江南证字第 8337 号《公证书》,卞兴才先生逝世前,其持有兴洲投资 160,800,000 股股份(占兴洲投资股份总数的 61.24%)及三房巷 490,455 股股份(占三房巷股份总数的 0.01%)。卞平刚先生、卞惠刚先生、卞平芳女士通过继承取得前述股权,卞平刚先生取得兴洲投资23.77%股份及三房巷 0.006%股份,卞惠刚先生取得兴洲投资 23.77%股份及三房巷 0.006%股份,卞平芳女士取得兴洲投资 13.71%股份。

同时,卞平刚先生与卞惠刚先生、卞平芳女士、卞丰荣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约定卞惠刚先生、卞平芳女士、卞丰荣先生在行使公司股东权利和三房巷集团股东兴洲投资、丰润投资的股东权利时始终与卞平刚先生保持一致行动。

上述交易方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三房巷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卞平刚先生,卞惠刚先生、卞平芳女士、卞丰荣先生为其一致行动人。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因继承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本次收购系因继承导致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收购人声明 ...... 2
目录...... 4
释义...... 6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 7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介绍...... 7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的主要职业、职务...... 8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
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10
四、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
业务的情况...... 10
五、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11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 ......11

七、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11

八、其他说明...... 12
第二节 本次收购的目的及批准程序 ...... 13

一、本次收购目的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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