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2
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8-014
债券代码:135524 债券简称:16西南C1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使“16西南C1”
次级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期次级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2016年第一期次级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16西南C1”,债券代码:135524)发行人有权于次级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场所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利,则本期债券将在第2个计息年度末全部到期;若发
行人未行使赎回权利,则本期债券将在后3个计息年度继续存续,且从第3个计
息年度开始,后 3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将在初始发行利率的基础上提高
300BP。
2、公司决定行使“16西南C1”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16西南C1”次级债券全部赎回。
3、赎回登记日:2018年5月30日。
4、赎回价格:103.63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
5、赎回款发放日:2018年6月4日。
6、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8年5月31日)起,“16西南C1”次级债
券将停止交易;本次赎回完成后,“16西南C1”次级债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
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摘牌。
现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业务指南》和《募集说明书》等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16西南C1”次级债券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有关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条款约定如下:
发行人有权于次级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0个交易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场所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利,则本期债券将在第2个计息年度末全部到期;若发行人未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在后3个计息年度继续存续,且从第3个计息年度开始,后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将在初始发行利率的基础上提高300BP。
二、本期次级债券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有关情况
2018年6月4日为“16西南C1”次级债券的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人可于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
的第10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权利。
(二)赎回登记日
本期债券赎回对象为2018年5月3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16西南C1”
次级债券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赎回的约定,“16西南C1”次级债券的赎回
价格为103.63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本次赎回的本金总额为
3,000,000,000元,兑付第2个计息年度利息总额为108,900,000元。
(四)关于征收次级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次级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兑付兑息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兑付兑息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兑付兑息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兑付兑息机构自行承担。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兑息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兑息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工作的机构。
2、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次级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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