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9-06-01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编号:临2009-17
转债代码:110368 转债简称:五洲转债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五洲转债”提前赎回事宜的第二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赎回登记日:2009 年7 月1 日
2、赎回价格:“五洲转债”赎回价格为103 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
息含税),个人投资者持有“五洲转债”代扣税后赎回价格为102.90 元/张;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持有“五洲转债”代扣税后赎回价格为102.95 元/
张。
3、赎回款发放日:2009 年7 月8 日
4、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即2009 年7 月2 日)起,“五洲转债”将停止
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五洲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股票自2009 年4 月14
日至2009 年5 月22 日连续27 个交易日内有2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130%,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
可转债的赎回条款。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前赎回“五洲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之前未
转股的“五洲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广大“五
洲转债(110368)”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在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 股股票在任何连续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决定按
照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若
在前述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
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
算。公司每年(计息年度)在上述约定的赎回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行使赎回权一次。
公司首次不实施赎回的,当年不应再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赎回权。”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1、赎回条件的满足情况
公司股票自2009 年4 月14 日至2009 年5 月22 日连续27 个交易日内已有2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4.73 元/股)的130%,已满足赎回
条件。
2、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09 年7 月1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转债持有人。
3、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当提前赎回条件满足时,
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的价格赎回
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个人投资者持有“五洲转债”代扣税后赎回价格为
102.90 元/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持有“五洲转债”代扣税后赎回价
格为102.95 元/张。
4、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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