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江西铜业资讯
2023-11-10 17:18:35
  • 4
  • 5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11-11


证券代码:600362 证券简称:江西铜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34
债券代码:137816 债券简称:22 江铜 01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包括本公司附属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其附属子公司及分支机构(不含本公司),下称江铜集团),就原材料、燃料、动力、产品、废旧物资供应,以及提供代理购销、劳务、后勤管理、期货经纪等日常经营所需的持续性关联
交易,签订了有效期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的《综
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Ⅰ》《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Ⅱ》。

本公司与江铜集团,就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向江铜集团租赁
土地使用权,签署了新的有效期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上述关联交易协议之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公司董事认为,订立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各方现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实现各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以促进本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和发展,并降低本公司重复投资及节省开支,有
利于提高本公司综合效益。此外,本次关联交易修订与本公司以前订立的关联交易基本类似,因此不会增加本公司额外负担。

上述关联交易协议是本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商业化原则签署的协议,并无其它任何附加条件。上述各项协议及其交易限额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独立股东批准才可生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0年9月27日,本公司与江铜集团就原材料、燃料、动力、产品、废旧物资供应,以及提供代理购销、劳务、后勤管理、期货经纪、土地使用权租赁等持续性关联交易,签订了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Ⅰ》《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Ⅱ》及《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由于上述合同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因此,根据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上半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额、本公司2024年至2026年的业务、产能规模及电力、能源、运输、人力资源、土地等价格趋势,本公司与江铜集团重新修订并签署了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的新三项关联交易协议及确定其交易限额。

截至2023年9月30日,江铜集团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3.72%,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A股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H股上市规则(合称相关上市规则),本公司与江铜集团签订的《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Ⅰ》《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Ⅱ》及《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将构成本公司须予披露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3年11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江铜集团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及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3个议案进行了审议,均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郑高清先生、周少兵先生、余彤先生、刘方云先生均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柳习科先生、朱星文先生、李水弟先生、王丰先生均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合同是在本公司日常及正常的业务过程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或按不逊于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之商业条款订立的,价格公允合理,程序合法,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而言是属公平合理的。

相关议案仍须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将成立由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就上述关联交易的条款及其项下拟进行持续关连交易的建议上限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本公司亦将委任力高企业融资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关联交易向独立董事委员会提供意见。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2023年(截至
预计及执 2021年 2022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