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30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简称 国旅联合
保荐代表人 艾可仁、刘静芳 上市公司代码 600358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3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2,936,660股新股。
2016年 1 月,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2,936,66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5.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79,999,998.60
元,扣除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502,936.6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70,497,061.94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全部募集
资金已用来偿还银行借款38,000.00万元,不足资金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偿还。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国旅联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保荐机构,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在国旅联合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持续督导其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号
华西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华西证券已与国旅联合签订了
2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
券交易所备案。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华西证券通过日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场办公等方式,对国旅联合开展
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4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无违法违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规事项。
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在持续督导
5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期间无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事项。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管无
6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违法违规情况,并已切实履行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核查了上市公司执行《公司章
7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 程》、三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
则以及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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