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30
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 1998 年 12 月 29 日注
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00 年 9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发行字(2000)120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 5,000 万股。公司现股本总额 50,493.666 万股。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进行住所变更,变更后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 1 号
阿尔法 34 栋 6 楼。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召开了 2022 年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
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经 2022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取得由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名称变更
为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因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需要,自 2024 年 2 月 19 日起,公司办公场所地址从江西省南昌市红
谷滩区学府大道 1 号 34 栋 2 楼迁至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福州路 169 号江旅产业大厦 19 楼。
(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主营业务包括:文体项目的投资及运营以及体育用品贸易;广告营销及活动策划与组织等业务。
公司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为旅游产业投资,旅游信息咨询服务,酒店管理及度假区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国内贸易,旅游电子商务,实物租赁,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体育赛事组织服务,文化、艺术活动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互联网数字营销业务、旅游目的地投资开发和运营业务及个性化定制旅行服务业务。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批准报出。
(四)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七、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2023 年修
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二)持续经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
项或情况。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二) 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 12 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三)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非全资子公司营业收入占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 50%
重要的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 金额超过 100 万元
重要的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 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五) 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所取得的被合并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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