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种业: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敦煌种业资讯
2024-03-21 2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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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22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注册地和总部地址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甘政函〔1998〕92 号)批准,由酒泉地区现代农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敦煌市供销合作联合社、金塔县供销合作联合社、瓜州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酒泉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等五家单位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8 年 12 月 28 日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0007102487488;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贰仟柒佰捌拾万贰仟零捌拾元整;法定代表人:刘兴斌;注册地址及总部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肃州路 28 号。

(二)企业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业务主要集中于:玉米、瓜类、蔬菜等农作物种子的引进、选育、繁殖、加工、储藏、销售;棉花的收购、加工、储藏、销售,其他农产品的收购、加工,农科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农业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应用和咨询服务;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销售,商品粮的收购销售等。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第九届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本公司对自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
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 制。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 12 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
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的方法和选择依据

1.财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以是否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为原则,从性 质和金额两方面考虑。财务报表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以利润总额的 5%为标准;财务报表项目 性质的重要性,以是否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是否导致盈亏变化、是否影响监管指标等对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较大影响的因素为依据。

2.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

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 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占相应应收款项金额的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500 万元。

重要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影响坏账准备转回占当期坏账准备转回的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以上的预付款项 占相应预付款项余额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500 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投资预算金额较大,当期发生额占在建工程本期发生总额 10%以上,
且金额超过 500 万元。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研发项目预算金额较大,占现有在研项目预算总额超过 10%,且期末
余额超过 5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以上的预收款项 占相应预收款项余额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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