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53:旭光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旭光电子资讯
2019-06-17 15: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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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6-18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〇一九年六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一)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旭光股份”或“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三)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



(四)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五)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为公司员工,包括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400人,其中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不超过9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本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6,540万元,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即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9月6日期间公司回购的股票18,793,267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比例3.46%。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6、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3.48元/股。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每期解锁间隔为12个月。



8、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9、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11 、 公 司实 施 本员 工 持 股计 划 的 财务 、 会计 处 理 及其 税 收 等问 题 ,按 有 关 财务 制 度 、会 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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