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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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0-008 号
证券代码:110006 证券简称:龙盛转债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盛转债”实施转股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转债代码:110006 转债简称:龙盛转债
2、转股代码:190006 转股简称:龙盛转股
3、转股价格:8.90元/股
4、转股起止日:2010年3月15日至2014年9月14日。
5、转股部分上市交易日:申请转股(T日),交割确认后的第二个交易日
(T+1日,即转股后的下一个交易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889号文核准,公司于2009年
9月14日公开发行了12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5
亿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若有余额则由承销团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2009】14号文同意,公司12.5亿元可转换公
司债券于2009年9月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龙盛转债”,
债券代码“110006”。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
行的“龙盛转债”自2010年3月1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份。有关转股事宜公
告如下,特提醒广大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注意:
一、龙盛转债的发行规模、票面金额、转股起止日、票面利率
1、发行规模:人民币12.5亿元;‐ 2 ‐
2、票面金额: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1250万张,即125万手;
3、转股起止日:2010年3月15日至2014年9月14日;
4、票面利率:第一年1.0%、第二年1.2%、第三年1.4%、第四年1.6%、第五
年1.8%。
二、转股的具体程序
1、转股申请的声明事项及转股申请的手续
龙盛转债持有人可以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条件,按照当时生效的转股价
格在转股期内的可转换时间,随时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A股)。转债持有人申
请转股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报盘方式进行。在转股期内上海证券交
易所将专门设置一交易代码供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
龙盛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持有人提交转股申请,须根据其持有
的龙盛转债面值,按照当时生效的转股价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经营机构申报
转换成公司股票的股份数。与转股申请相应的可转债总面值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
倍。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可转债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
对所剩可转债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
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利
息。转股申请一经确认不能撤单。若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大于该持有人实际持
有可转债能转换的股份数,上海证券交易所将确认其最大的可转换股票部分进行
转股,申请超过部分予以取消。
2、转股申请时间
转债持有人须在转股期内的转股申请时间提交转股申请。转股申请时间是
指在转股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除了以下时间:
(1)在可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公司须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3、可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持有人的
转债数额,同时记加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
4、股份登记事项及因转股而配发的股份所享有的权益‐ 3 ‐
可转债经申请转股后所增加的股票将自动登记入投资者的证券账户。因可
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
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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