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5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 年 3 月 28 日,由公司董事会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300,000,000 元~600,000,000 元
回购价格上限 7.20 元/股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49,999,929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6.49%
实际回购金额 322,091,876.10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94 元/股~7.19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
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20 元/股,回购用途
为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发布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10)。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股份金额由“不
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含)”增加为“不低于人民
币 3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增加回购股份金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发布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股份回购金额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和《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10)。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3 年 5 月 9 日
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二)截止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
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49,999,92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6.49%,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7.1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94 元/股,支
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322,091,876.1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公司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的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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