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7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7-065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山东高速章丘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分别公开挂牌转让济南璞园置业有限公司 50%股权及锡林浩特鲁地矿业有限公司60%股权。
本次转让尚无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批准,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转让行为和转让标的评估结果已获得国资管理单位备案核准。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成交价格以最后摘牌价格为准,本次交易对公司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影响仅为公司初步测算预计结果,最终以交易完成 后计算为准,预计不会对公司2017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本次股权转让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可能存在流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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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高速章丘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丘公司”)拟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全资子公司济南璞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园置业”)50%股权,挂牌底价不低于经所属国资管理单位备案核准的评估值131,124.775万元。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及章丘公司向璞园置业提供的股东借款本金 79,887.15 万元及截至股权交割日的全部利息约15,700.44万元(利息按年利9.56%计算),由受让方代璞园置业偿还。
2、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公司拟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锡林浩特鲁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林浩特公司”)60%股权,挂牌底价不低于1.248亿元。
投资公司向锡林浩特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本金12,330万元及截至股权交割
日的利息约2,762.67万元(利息按年利10%计算),由受让方代锡林浩特公司
偿还。
(二)董事会审议决策情况
2017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济南璞园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及《关于转让锡林
浩特鲁地矿业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转型升级发展战略,盘活存量资产,确保实现投资收益,会议同意,章丘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璞园置业50%股权,挂牌底价不低于经所属国资管理单位备案核准的评估值 131,124.775万元;公司、投资公司及章丘公司向璞园置业提供的股东借款本金79,887.15万元及截至股权交割日的全部利息约15,700.44万元(利息按年利9.56%计算),由受让方代璞园置业偿还。同时,会议同意,投资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锡林浩特公司60%股权,挂牌底价不低于1.248亿元;投资公司向锡林浩特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本金12,330万元及截至股权交割日的利息约2,762.67万元(利息按年利10%计算),由受让方代锡林浩特公司偿还。
会议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挂牌价 第2页共7页
格、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
(三)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转让行为和转让标的评估结果已获得国资管理单位核准,仍需履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挂牌程序。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标的
1、璞园置业 50%股权,挂牌底价不低于经所属国资管理单位备案核准的评
估值1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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