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5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7-060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于2017年12月14日(周四)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应收款项坏账
准备计提比例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应收款项管理,有效防范资产损失风险,会议决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调整账龄分析法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目前,按账龄分析法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1、账龄为3年以内(含3年)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2、账龄为3-4年(含4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60%,其他应
收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3、账龄为4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00%。
调整后,按账龄分析法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1、账龄为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
2、账龄为1—2年(含2年)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0%;
3、账龄为2—3年(含3年)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30%;
4、账龄为3—4年(含4年)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0%;
5、账龄为4—5年(含5年)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80%;
6、账龄为5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00%。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导致公司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下降2,805万
元。
会议认为,上述会计政策调整后,符合公司经营状况,能够有效防范资产损失风险。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
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企业会计准
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准则》”)进行了修订。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通知》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已存在的政府补助
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进行列示项目调整;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
行日(即2017年6月12日)期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进行调整,将自
2017年1月1日起收到的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列示项目由“营业外
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
本次修订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会议认为,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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