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5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7-063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政府补助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式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
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2017年1月1日已存在的
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进行列示项目调整;对2017年1月1日至
《准则》施行日2017年6月12日期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准则》”)进行调整,将自2017年1月1日起
收到的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列示项目由“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2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在公司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政
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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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
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企业会计准
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准则》”)进行了修订。
公司将根据《通知》规定,公司拟对2017年1月1日已存在的政府补助采
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进行列示项目调整;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
行日(即2017年6月12日)期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进行调整,将自
2017年1月1日起收到的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列示项目由“营业外
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议案内容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将《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调整符合《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前征求了独立董事意见,提交了监事会审议,审计师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决策程序和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同意公司此次变更政府补助会计政策。
(二)公司监事会的意见
2017年12月1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
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政府补助会计政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同意,公司对上述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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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认为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一)山东高速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二)山东高速独立董事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三)山东高速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决议;
(四)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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