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02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关于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
查报告已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山东高速在报告期内(2014年1月1日至
2017年6月30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山东高速在自查范围内不存在闲置
土体、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前述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而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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