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9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7-015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核查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以下简称“本
次公司债券”)。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以一期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三)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
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券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募集资金的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或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六)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七)拟上市交易场所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九)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发行届满36个月之日止。
三、公司的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公司2014-2015年度财务报表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6 年度财务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本节所引用财务数据均摘自上述经审计后财务报表。2014年度、2015年度
财务数据准使用重述数据。
2016年较2015年,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山东高速齐鲁建设交通运输
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共1家,因处置减少山东高速绿城莱芜雪野湖开发有限公司、
山东财富纵横置业有限公司和青岛绿城华景置业有限公司共3家公司。2015年
较2014年,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山东利津黄河公路大桥有限公司共1家,
同时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17日以现金1,500,000
元出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滨州置业有限公司。
(一)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