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50:山东高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报告
山东高速资讯
2017-03-30 18:23:36
  • 点赞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3-31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林乐清先生、独立董事朱蔚丽女士、董事许红明先生3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林乐清先生为会议召集人。



2016年12月26日,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剑文先生、独立董事王丰女士、董事孟杰先生3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刘剑文先生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共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6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公司2016年度审



计工作第一次会议。为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减少审计成本支出,经多方比选,会议提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101万元,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6年11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公司2016年度审



计工作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公司计划财务部和审计部就公司财务和内控合规审计事项有关汇报,就公司2016年财务工作情况及此次审计工作目的、审计范围、审计风险评估、重点审计领域和策略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研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信永中和提交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计划》,并督促有关人员尽快开展现场审计工作。



会议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审计机构应根据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最新的监管要求,认真研究有关政策,充分关注公司2016年度审计工作重点问题,遵循审慎性原则,全面做好2016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报送和信息披露工作。



3、2016年12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公司2016年度审



计工作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年审注册会计师信永中和关于预审阶段发现事项的汇报,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计划财务部、审计部尽快落实年终审计的各项准备工作。



4、2017年3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公司2016年度审



计工作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伊继军先生关于2016 年度财务决算结果的介绍,认真审阅了信永中和提交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整合审计致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委员会报告”),并就审计委员会报告中有关审计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会议认为,信永中和在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整合审计中,客观、



公正地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全面按时地完成了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公司在现场审计、报告提交过程中及时督促、充分沟通、密切配合,保证了2016年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会议表决通过了信永中和提交的审计委员会报告、《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草稿)》和《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草稿)》,同意将《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草稿)》和《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草稿)》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情况



(一)参与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情况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在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积极履行监督、核查职能。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协商确定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



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