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公告
山东高速资讯
2024-03-17 16: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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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18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编号:临 2024-012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终局裁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投资的济南畅赢金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畅赢金程”或“申请人”)为本案申请人。

畅赢金程近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作出的〔2024〕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783 号《裁决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畅赢金程作为申请人向贸仲提交仲裁申请,请求裁判被申请人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人才安居集团”或“被申请人”)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2,000,000,000 元及利息、逾期付款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收到贸仲的仲裁受理通知书。详见公司 2022 年 2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公告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暨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9)。

二、本次仲裁的裁决结果

贸仲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作出〔2024〕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783 号《裁决书》,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股权转让款本金人民币 2,000,000,000 元并支付股
权转让款利息、逾期付款违约金、本案仲裁费及申请人因本案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可能影响

本案已裁决,但被申请人尚未履行,暂无法确定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公司将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2024〕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783号《裁决书》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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