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16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8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力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7年6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7年6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关联董事王山水、刘志立、李峰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王山水、刘志立、李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3、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权利;
7、授权董事会选择资产管理机构并与其协商条款、签署相关协议;
8、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
关联董事王山水、刘志立、李峰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7年7月4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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