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8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7-134
华夏幸福关于下属公司与文莱政府
和DARUSSALAM ASSETS公司签署谅解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文件生效条件:备忘录于双方签署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2. 备忘录的履行对公司2017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
响。
3. 本备忘录仅为签约各方拟开展的潜在合作意向,不涉及具体金额,具体的合
作金额、收益模式、各方权利义务等合作事项尚待各方继续沟通并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进一步签署正式合作协议予以约定,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法对各方后续签订的正式协议及后续合作事宜进展情况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备忘录审议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与文莱政府和
DARUSSALAMASSETS公司签署谅解备忘录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
司CFLD(SINGAPORE)INVESTMENT PTE LTD(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新加
坡”)与文 莱 达 鲁 萨 兰 国 国 家 元 首 苏 丹 陛 下 政 府 ( 以 下 简 称 “ 文 莱 政 府 ”) 及
DARUSSALAMASSETSSDNBHD公司(以下简称“DARUSSALAMASSETS
公司”)签署《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本备忘录”)。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忘录签署对方基本情况
1.文莱政府
文莱达鲁萨兰国国家元首苏丹陛下政府,由首相府代表。
2.DARUSSALAMASSETS公司
DARUSSALAMASSETSSDNBHD.是依文莱达鲁萨兰国法典第39章《公司
法》设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隶属文莱政府财政部。
三、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范围
1.本备忘录载明的合作开发经济特区占地约40平方公里,位于Jerudong滨水区和Tungku地区(与所有土地、建筑物、前滩、连续海床及空域一起合称“产业新城项目”)。
2.华夏幸福新加坡将被授予开发、运营、经营管理产业新城项目的特许权,期限为50年。
3.公司将在文莱设立子公司(该子公司称为“华夏幸福文莱”),以订立最终项目文件并履行华夏幸福新加坡与本备忘录有关的所有承诺。
4.文莱政府将成立“一站式服务”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二)各方承诺
1.华夏幸福文莱应负责:产业新城项目总体规划、设计及布局;特许土地内所有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及公共便利设施的建设、开发、运营和维护;与产业新城项目有关的所有开发建设相关活动的融资;向开发商推销并销售已开发的特许土地;与委员会合作管理产业新城项目。
2.文莱政府采取所有必要措施授权、促成并实施产业新城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合同各方的共同决定,颁布、修订或修正相关法律、规则和法规以及发布任何政策、准则或其他法定文件,以支持产业新城项目发展成为经济特区;成立委员会,并授予委员会一定权限和权力,关于产业新城项目的权限和权力由合同各方共同商定;将本备忘录涉及的产业新城项目以及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区域指定为经济特区,并共同商定将产业新城中的特许土地让渡或转让给DARUSSALAMASSETS为持有特许土地而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简称为“特殊目的公司”);授予华夏幸福新加坡特许开发权,并保证将特许土地的占有权转移给华夏幸福新加坡;按合同各方共同商定,向经济特区区域提供公用事业连接、交通及其他基础设施接入。
3.DARUSSALAMASSETS公司应负责设立并维持特殊目的公司,以便拥有
特许土地的土地产权、所有权及权益,并应保证特殊目的公司将本备忘录约定的相关权利授予华夏幸福新加坡,包括但不限于:将特许土地的占有权转移给华夏幸福新加坡进行产业新城项目的开发工作;为华夏幸福新加坡所需的任何项目或开发融资提供便利,为建设或开发产业新城项目融资事项授予特许土地担保;授予华夏幸福新加坡为产业新城项目开发、管理和运营所需的所有委托书或其他授权,包括授予华夏幸福新加坡代表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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