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7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我们作为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预案,经过认真审核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2017年7月17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7月18日正式成立,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日为2019年1月18日。本着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使员工分享公司增长收益的目的,根据《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事宜,展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将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等规定的要求,履行了规定的决策程序,我们同意公司对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将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此页无正文,为《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薇 李大明 李季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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