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澳柯玛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澳柯玛资讯
2024-04-26 18:58:0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7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 证 报 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丽泽 SOHOB 座 20 层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4)第030033号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要求,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上述专项报告独立地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的规定,现将本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6 年 12 月 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58 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47,448,300股新股。公司本次发行最终确定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94,681,269 股,发行价格为 7.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46,088,399.72 元,由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科学认购。截至 2016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收到募集资金 729,480,471.9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6)第 SD04-001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上年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