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基本情况
本人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继续连任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本人生于 1968 年 1 月,会计学博士,教授。曾任山东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教、讲
师、副教授;2001 年 6 月至今青岛大学任教,教授;2004 年 12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青岛大
学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2013 年 8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青岛大学商学院副院长;2015
年 1 月至今任青岛大学商学院会计硕士项目中心主任;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主要从事会计教学与科学研究。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人确认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独立性符合规定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
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进行了融洽的沟通和探讨,对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大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次数
周咏梅 8 8 0 0 否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 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着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
亲自参加了报告期内召开的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法律法规赋予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发表意见,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公司准备的会议资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会议召开时,充分运用
自身专业知识进行审议表决,切实履行了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作出了自身贡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就其中涉及的关联交易、当期及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担保额度预计、募集资金使用、短期投资与远期外汇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充分发挥自身财务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本人认为公司 2023 年整体运作情况规范,有关决议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通过参加年审事前、事中及事后四方沟通会、日常沟通与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进行沟通,促进和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业务开展,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内部控制、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切实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 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积极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
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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