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孟庆春)
澳柯玛资讯
2024-04-26 18: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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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本着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一、基本情况

本人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继续连任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本人生于 1973 年 10 月,运筹学与控制论博士,教授。曾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
教授;2010 年 12 月至今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教授;2018 年 5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山东大学
管理学院副院长;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世纪开
元智印互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山东大学管理学
院党委书记;2022 年 6 月至今任山东大学校友会常务理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济宁城投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主要从事供应链管理、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教学与科学研究。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各项会议,并
本着勤勉、客观、诚信的态度,结合个人专业管理知识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在了解相关事项的基础上,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公司 2023 年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重大异议,对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出席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出席股东大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次数

孟庆春 8 8 0 0 否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 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与发展战略方向,关注公司发展动向,亲自参加了报告期内召开的全部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会议召开前,公司均及时提供了会议材料及相关辅助资料,同时,本人也及时通过线上或现场交流的方式,详细了解公司有关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表决。本人对报告期内相关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与中小股东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如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担保额度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等进行审查和监督,并积极向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人员了解情况,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管理知识特长与实践经验,依法独立、客观地就其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及其他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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