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3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76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告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或“蜀道集
团”)要约收购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或“宏达股份”)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申报代码:706094
申报价格:4.55 元/股
要约收购期限: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即 2024 年 11 月 4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3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股东
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司控股股东蜀道集团自2024年11月4日起以要约方式收购公司股份1,395,762,595股(以下简称“本次要约收购”),占公司总股本的68.69%,要约收购价格为4.55元/股。公司现就本次要约收购的有关情况做如下提示: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的目标公司为宏达股份,所涉及的要约收购的股份为除蜀道集团、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实业”)、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四川信托-名嘉百货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名嘉百货信托计
划”)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的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被收购公司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被收购公司股票简称 宏达股份
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 600331
收购股份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 1,395,762,595 股
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68.69%
支付方式 现金
要约价格 4.55 元/股
要约收购有效期 2024 年 11 月 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 日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四川信托—蓉城5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蓉城5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10个信托计划持有名嘉百货信托计划100.00%的信托受益权,名嘉百货信托计划持有上市公司100,000,00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2%。本次要约收购系蜀道集团参股公司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受让蓉城5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10个信托计划合计共93.15%的信托受益权,进而间接控制名嘉百货信托计划所持有的上市公司4.92%股份而触发;该事项完成前,蜀道集团已直接及间接通过宏达实业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6.39%的股份,该事项完成后,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控制上市公司31.31%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从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因此,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向宏达股份除蜀道集团、宏达实业、名嘉百货信托计划以外的其他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
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不以终止宏达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蜀道集团已将1,270,143,961.45元(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存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将来源于收购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收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
收购人承诺具备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要的履约能力。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根据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四、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即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2月3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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