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30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0 年 9 月 19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21 号 4 栋 1003
室
(5)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6)2022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03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516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14 人。
(7)2022 年经审计收入总额 83,65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60,81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0,499 万元。
(8)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7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
业、批发和零售业,审计收费 3,640.1 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 3 家;2022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28 家,主要行业
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审计收费 1,781.2 万元,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家。
2.诚信记录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 3 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行政监管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
律处分 1 次,均已整改完毕。
最近三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人
次、行政处罚 4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8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
纪律处分 2 人次。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马丽君,2009 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在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尚国海,2002 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在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伊秀艳,注册会计师,2001 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报告复核,2001 年开始在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质量控制制度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质量管理制度,为保障业务项目的质量提供了可靠的基础。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了专业报告。
(二)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以及风险审核组复核。
(三)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
的有关规定,制定《业务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了质量管理缺陷的监控,针对出现的缺陷由独立部门完成追责与持续跟进,以期达到整改效果。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的服务需求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同时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包括预审工作、盘点、年报审计工作等,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沟通确认后,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推进审计并提交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配备具有丰富相关行业经验的专业人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