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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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观韬中茂(天津)律师事务所
关于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观意字【2023】第【009844】号
致: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中茂(天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在此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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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 · Shanghai · Xi’an · Chengdu · Dalia · Shenzhen · Jinan · Xiamen · Hong
Kong·Tianjin·GuangZhou·HangZhou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年 10月 13日召开的2023 年第七次董
事会会议决议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2023 年 11 月 22 日在
SINGAPORE EXCHANGE LIMITED(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gx.com)刊登了《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同时,公
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0 月 14 日、2023 年 11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 报 刊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刊登了《会议通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召集人、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登记办法等内容,说明了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及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权利。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3
年 11 月 28 日下午 14:00 在中国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 17 号达仁堂大厦会议室召
开,由公司董事长张铭芮女士主持;A 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8 日
9:15-15:00。同时,本次股东大会还为公司 S 股股东在新加坡 The Pavillion,
KLOUD Keppel Bay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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