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发股份:华发股份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华发股份资讯
2024-04-26 22:59:5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7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事务所”)成立于 2012 年 2 月 9 日,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大型
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大华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梁春,业务范围包括审计鉴证、管理咨询、资产评估、工程咨询、税务服务等;服务对象
主要为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金融保险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涉及航空、金融、电子、电力、化工、造纸、旅游、房地产、电信、交通运输、能源、机械、农业、林业、餐饮、食品、酒店、医药等多个行业领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事务所合伙人数量 270 人,注册会计师
人数 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人数 1141 人。大华事务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33.27
亿元,连续十二年稳居注册会计师行业前十。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88 家,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6.10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局及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局下设机构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局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局审计
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大华事务所就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安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汇报,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审计提出相关要求。
(三)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局审计
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初审意见的议案》。同时,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
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华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同时,审计委员会督促大华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四)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
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