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张学兵)
作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本人不存在监管规则中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张学兵,男,196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 年加入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中心,1992 年任该中心海南办事处主任,1993 年发起设立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并任主任。现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
所主任,兼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1、参加董事局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局会议 11 次(包括非现场会议),本
人积极出席历次会议,并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在董事局会议召开前,阅读各次董事局会议资料,为董事局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融资工具使用、项目投资拓展、开发建设、销售进度、资产出售、偿债能力等情况及时进行了解,利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保证了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公平性的有效监督,为董事局会议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的董事局会议议案提出异议。
2、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公司董事局专门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出席历次专门委员会会议。
公司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营销策划方案、总体规划方案、投资方案及项目开发总结等事项进行研究、
审议并提出建议,对《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局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以及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等。2023 年,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珠海市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2023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绩效奖金分配方案>的议案》。
3、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了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下发的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 2022 年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和 2023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认真回答投资者关注问题,维护投资者知情权。同时,不定期考察公司项目,了解当地房地产行业政策和市场情况,以及公司项目经营情况。
4、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的会务、通讯、人员安排等条件,为本人参加独立董事后续培训提供协助。公司管理层配合本人合规履职,通过现场交流、线上沟通等多种方式,就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重大事项等情况,与本人保持联系互动,并充分尊重和听取本人意见。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四位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对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审核。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审议程序的合规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对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事先调查,并对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关联交易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交易事项公开、公正、公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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