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退税款的两个疑问,哪位能解答?
qvt
2019-01-02 16: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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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过往的公告信息显示:

一,成都环保部门于2015年8月对公司作出自2015年10月至2018年9月期间不能享受增值税退税优惠的处罚;

二,公司将通过旗下的嘉瑞源、鸿腾源和泰祥源三家全资子公司对板材制造板块业务进行运营管理;

三,2017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将黄水镇和西航港开发区的相关业务,分别划拨至泰祥源和鸿腾源;

四、2018年内公司累计收到1608.2万板材业务退税款,其中261.98万是属于2015年度的。


问题:

1、2018-12-28公告说“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这个主体获得72.649万退税款,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这个主体2018年有资格拿到退税款吗?

2、既然属于2015年度的261.98万已拿回来并将计入2018年度财报,那么,已计提的2017年下半年的增值税退税款,能补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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