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6
公 开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黄亿红女士、独立董事张岩先生和非独立董事曹春先生,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人士资格的独立董事黄亿红女士担任。
2023年12月,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黄亿红女士、独立董事张岩先生和非独立董事饶国辉先生,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人士资格的独立董事黄亿红女士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1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23年3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2023 年 3 月 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召开了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5.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召开了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五)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召开了 2023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六)2023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召开了 2023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七)2023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召开了 2023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项目实施规范>的议案》;
(八)2023 年 10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召开了 2023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九)2023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召开了 2023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我们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工作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价,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完成审计工作;审计工作中展现出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2023年3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 任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担 任 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审计费用,聘期为一年。
3.讨论和沟通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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