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2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四、 公司负责人陈章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金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军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285,208,608.12元,公司2017年底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4,925,888.17元;母公司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263,013,945.74元,母公司2017年底未分配利润为-260,710,602.34元。
公司2017年度亏损且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进行现金分
红的条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17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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