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04
股票代码:600312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编号:临 2023-055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执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申请强制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涉案的金额:请求被执行人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特公司”)偿还21,117,038.20元及利息、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河南平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芝公司”)在以前年度已对应收华力特公司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根据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3)粤0391执130号之二裁定,预计抵债房产可冲减已计提坏账准备,增加利润总额302.97万元,具体以当年度审计机构确认为准。后续公司将根据诉讼案件的执行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7年6月17日,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平芝公司与华力特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增补合同》,经双方确认,合同总金额为20,301,504.66元。合同签署后,平芝公司按约定向华力特公司交付了合同项下设备,华力特公司在支付《设备采购合同》项下预付款2,931,540元后未再支付任何到期货款。经多次催要,华力特公司迟迟未能支付合同项下剩余应付货款。平芝公司就上述合同纠纷提起诉讼。2021年11月25日,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1]粤0391民初1321号),要求华力特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平芝公司支付人民币17,169,964.66元及相
关逾期付款损失、律师费等金额。2022年8月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2]粤03民终416号),驳回华力特公司上诉,维持原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2020年11月3日、2021年1月19日、2021年4月13日、2021年6月2日、2021年6月29日、2021年8月28日、2021年11月26日、2022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及诉讼进展公告,2022年8月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结果的公告。
案件胜诉后,平芝公司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于2023年4月26日收到《执行裁定书》([2023]粤0391执130号之一),依法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华力特公司名下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七套房产以清偿债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执行进展公告。
二、诉讼执行进展
近日,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华力特公司七套房产进行两次拍卖,均无人参与竞买。平芝公司同意以物抵债,请求法院以七套房产二拍底价共计3,029,696 元价格以物抵债。法院认为,申请执行人平芝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的规定》的有关规定,裁定如下:
1.解除对被执行人华力特公司名下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七套房产所有的查封;
2.强制作废被执行人华力特公司名下上述七套房产的房产证原件;
3.将被执行人华力特公司名下上述七套房产强制过户至平芝公司名下。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基于谨慎性原则,平芝公司在以前年度已对应收华力特公司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根据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3)粤0391执130号之二裁定,预计抵债房产可冲减已计提坏账准备,增加利润总额302.97万元,具体以当年度审计机构确认为准。后续公司将根据诉讼案件的执行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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