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14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9-008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债券代码:135219 债券简称:16桂东01
债券代码:135248 债券简称:16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回售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回售代码:182018
●回售简称:桂东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
●回售申报期:2019年1月21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年2月11日
●票面利率是否调整:不调整
特别提示:
1、根据《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有权在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桂东01,债券代码:135219,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或者下调幅度为0至3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调整后票面年利率在债券续存期后2年内固定不变。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公司决定不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为6.30%,并在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
2、根据《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在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利率及调整幅度公告后的第5个交易日进行登记,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
3、“16桂东01”的债券持有人可按本公告的规定,在回售申报期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6桂东01”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回售申报期为2019年1月21日。回报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登记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同意继续持有“16桂东01”并接受发行人上述关于不调整债券票面利率的决定。
4、本次回售等同于“16桂东01”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9年2月11日),以100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卖出“16桂东01”债券,请债券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
5、“16桂东01”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6、本次回售资金发放日指公司向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16桂东01”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2019年2月11日。
7、本公告仅对“16桂东01”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不构成对回售的建议,本期债券持有人欲了解本次回售的详细信息,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查阅相关文件。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16桂东01(135219)
4、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5、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30%,债券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
7、起息日:2016年2月4日
8、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2月4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9、到期日:本次债券到期日为债券发行首日后5年。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债券发行首日后3年。
10、还本付息方式: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至2021年2月4日一次兑付本金;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在2019年2月11日兑付,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至2021年2月4日兑付。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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