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05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17-052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债券代码:135219 债券简称:16桂东01
债券代码:135248 债券简称:16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桂东02”公司债券回售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回售代码:100920
●回售简称:桂东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
●回售申报期:2017年6月9日、6月12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7年6月20日
●票面利率是否调整:不调整
特别提示:
1、根据《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
书》中设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有权在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1桂东02,债券代码:122145,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1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公司决定不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为5.30%,并在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
2、根据《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
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在第5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
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
3、“11桂东02”的债券持有人可按本公告的规定,在回售申报期对其所持
有的全部或部分“11桂东02”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回售申报期为2017年6
月9日、6月12日。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登记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同意继续持有“11桂东02”并接受发行人上述关于不调整债券票面利率的决定。
4、本次回售等同于“11桂东02”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2017年6月20日),以100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卖出“11桂东02”
债券,请债券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
5、“11桂东02”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
将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6、本次回售资金发放日指公司向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11桂东02”债券持
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2017年6月20日。
7、本公告仅对“11桂东02”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
不构成对回售的建议,本期债券持有人欲了解本次回售的详细信息,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查阅相关文件。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11桂东02(122145)
4、发行总额:人民币4亿元
5、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年利率为5.30%,债券存续期前五年固定不变。
7、起息日:2012年6月20日
8、付息日:2013年至2019年,每年6月20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9、到期日:本次债券到期日为债券发行首日后7年。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债券发行首日后5年。
10、还本付息方式: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至2019年6月20日一次兑付本金;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在2017年6月20日兑付,未回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