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0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秘书处
2017年4月28日
桂东电力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目录
一、大会须知;
二、大会议程;
三、大会表决说明;
四、独立董事宣读2016年度述职报告;
五、议案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议案2:《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七、议案3:《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八、议案4:《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九、议案5:《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十、议案6:《关于聘请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十一、议案7:《关于聘请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十二、议案8:《关于为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三、议案9:《关于为子公司永盛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四、议案1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十五、议案11:《关于拟出售部分国海证券股票的议案》;
十六、议案12:《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十七、议案13:《关于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0亿元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桂东电力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大会设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或质询。
五、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2次,每次发言时
间不超过3分钟。
六、大会以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不进行大会发言。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桂东电力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议程:
一、宣读《大会须知》;
二、宣布会议议程;
三、独立董事宣读2016年度述职报告;
四、审议事项: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聘请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7、《关于聘请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8、《关于为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为子公司永盛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11、《关于拟出售部分国海证券股票的议案》;
12、《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3、《关于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0亿元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六、议案表决;
七、统计并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宣布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九、合并统计表决结果后宣布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布大会决议;
十二、大会结束。
桂东电力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表决说明
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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