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18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的说明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如下:
一、每位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依其所代表的股份数额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一股一票。
二、表决采用记名投票的办法,以书面形式进行。由每位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在票面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任选一项,不选或多选均按无效表决处理;选中以后,在该项旁边的括号内用钢笔或签字笔打“√”(对勾)用其他符号表示的一律视为无效表决。
三、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对大会议案进行专项审议,如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未审议完毕,口头通知主持人,否则视为审议完毕。
四、大会对议案采用专项审议、集中统计表决的方法,议案审议表决结束后,进行集中统计。大会设监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由大会计票人员对每一表决结果进行统计,统计结束后由监票人将统计结果当场公布。
五、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公司原董事王奇先生已辞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推荐吕晓清女士担任贵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吕晓清女士简历如下:
吕晓清,女,本科学历,曾任黑龙江正业建设有限公司经营计划部经理、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行政合约服务中心主任。现任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600828)监事、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000889)监事、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吕晓清女士未发现有违《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现象。近三年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本议案已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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