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天内连续两次天价大幅溢价转让,神通广大还是内幕重重?
淘沙取金888
2017-01-18 00:41:04
  • 点赞
  • 61
  •   ♥  收藏
  • A
    分享到:
15天内连续两次天价大幅溢价转让,神通广大还是内幕重重?

2016年12月28日曙光股份(600303)向威马汽车签约拟转让其持有的大连黄海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为净资产的1.5—5倍,且不低于人民币11亿元。而大连黄海截止2016年 11月 30 日净资产85,768万元;但2016年 1-11 月没有任何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为亏损3,115万元。不良资产和包袱,可谓卖了一个好价钱!2017年1月12日曙光集团和华泰汽车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曙光集团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97,895,000股A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4.49%)依法出售给华泰汽车,转让价为23.21元/股,转让金额高达22.72亿元。转让前曙光股份(600303)二级市场价格仅仅每股9.02元。即使华泰汽车在二级市场连续举牌让股价翻番,也不至于花如此大的代价来接手一个基本面平平以客车制造为主的上市公司股权。围绕着曙光股份,15天内连续发生两次天价大幅溢价转让,业内人士大呼看不懂,不可思议。仔细分析曙光股份资产与股权转让来龙去脉,前前后后发生的一切,是否存在着不可告人的猫腻,甚至内幕重重?
第一、2015年6月1日曙光股份公告非公开发行股份1.78亿元收购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42.215%股份曙光股份消息公布后,至2016年8月23日,曙光股份股价上蹿下跳,高低点从5.02元暴涨到17.20元,然后又大幅下跌到10.9元,股价遭遇4轮爆炒,其中两波大幅拉升曾分别5个涨停、8个涨停,波动十分剧烈,炒作猖獗。更奇怪的是的,2016年7月20日曙光股份刚刚公告把对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价从25362万元增加到44176万元,仅仅1个月后的8月23日就宣布定增遭遇亿能电子股东"跳单"。被当时见定增方案调整消息买入的投资者大骂“极不负责、开国际玩笑”。
第二、2016年12月14日停牌后发布公告,仅仅15日之内就进行了一次11亿元资产转让、一次22.75亿元股权转让,环环相扣,实在突兀。表面看起来操作神速,但实际可以预料,两笔涉及金额达数十亿元的重大重组,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肯定谈判运筹数月之久。如果是一家规范运作的上市公司,应该先停牌,然后再开展谈判、评估等事宜,重组开端、进展、结果消及时透露消息。因为在这期间,必须经历包括审计、评估、谈判等无数环节,经手的人不少。“猫闻到鱼腥味会立即跑过来”,这是一种本能,知晓内情的当事方、相关人员或关系人,一旦利欲熏心,不可避免就会在二级市场建仓。在这期间,600303股价从15.76元一路打压到8.83元,显示里面资金相当强的控盘能力。8月19日、26日,9月7日、9日,11月8日,股价连续大单快速拉起,然后又是大单砸下,明显收集筹码行为。11月25日、12月2日,庄家连续用大单放量砸盘。观察日常交易盘面,卖一至卖五经常密密麻麻压着数千手大单。停牌之前的12月12日,庄家给予多头最后一击,打压大跌近6%。从年度高点15.76元打压到9元,跌幅达43%,按道理这个价位全是套牢盘,离套牢成本区已经很远,成交量应该大幅缩量,可当天成交量却反常放大到1.58亿元,创近20天天量。结果马上就停盘了,可以猜测,庄家很可能知晓内幕,所以才敢如此胆大妄为毫无顾忌砸盘,才能在低位收集到大量带血的筹码。
第三、关于曙光股份资产或股权重组,不乏让人觉得蹊跷之处。
(1)曙光股份(600303)停牌前控股股东曙光集团大小股东突然都把股权质押巨额融资,资金投向哪里,去搞什么?相关方是否直接或间接参与二级市场买卖?
(2)华泰汽车本身内外交困,频繁换经理。在许多自主品牌汽车近年销售增长速度达50%情况下,2016年市场销售相较2015年仍无明显起色,市场排名始终徘徊在自主品牌倒数十名之列。这种情况下,华泰汽车肯出22.75亿元以每股23.31元的天价收购曙光股份14.49%股权(折合曙光股份总市值158亿元,市盈率高达343倍),过于冒失,不可理喻。精明的民营企业一般会审慎决策,不做冤大头。这不免引人联想,这笔目前看来风险收益不对称的交易,是否另有隐情?比如是否堤内损失堤外补,华泰早在二级市场直接或间接大举建仓,然后等待公布股权转让拉高以降低收购持股成本?
(3)外资企业威马汽车为什么会以高达11亿元以上天价高溢价收购没有营业收入、今年亏损几千万元的大连黄海?曙光股份幕后是否与其有交易?威马汽车是否已在二级市场建仓,等利好消息公布后高位获利大赚一笔呢?
围绕曙光股份,半个月之内接连发生两起涉及数十亿元金额的高溢价天价转让,溢价率至高,接盘方之爽快,出手之大方,让人难以置信。时间之短,出手之神速,令人惊叹!也许,只有通过市场稽查,查二级市场股东名册,查当事方账户资金流向,才能解开这个局。
恳请监管部门执行“三公”原则,还市场一个真相,还投资者一个公道!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