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曙光(SH600303)$ 有没有懂哥,请教两个疑问:
一:为什么这次定增是以梁总个人名义,而不是以北京维梓西的名义去增发,两者法律流程上会有什么区别吗?
二:另外好像定增的18个月锁定期主要针对特定对象,而一致行动人之间的权利行使是基于协议约定,不涉及股份的实际转让,因此是不是可以说不受定增锁定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