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曙光:ST曙光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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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16: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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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600303 证券简称:ST曙光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发行人”)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持续增长,公司不断加快产品转型升级

近年来,在宏观经济持续向好的背景下,在国家和地方政府积极出台鼓励汽车消费和放宽限购限牌等多重利好政策的影响下,中国汽车市场保持了较强的增长态势。与此同时,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作用下,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持续快速增长。根据中汽协数据,2023 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均创历史新高,汽车产销量分别
为 3,016.1 万辆和 3,009.4 万辆,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958.7 万辆和 949.5 万
辆,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了总产销量的 31.79%和 31.55%,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 5.67 个百分点和 5.91 个百分点。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汽车车桥及零部件业务和汽车整车业务,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级汽车零部件试验中心,是“国家汽车整车出口基地企业”。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持续加强产品研发,加快产品转型升级,并制定了以新能源整车与底盘系统为战略方向,坚持“双轮”驱动。

2、实际控制人需加强公司控制权,并注入资金提升公司竞争力

2023 年 8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从张秀根变更为梁梓、权维夫妇,管理层架
构亦随之变动。梁梓、权维夫妇目前通过北京维梓西间接持有公司 14.32%的股份,占比较低不利于稳定控制权。此外,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增高,2021 年末为39.82%,2023 年末已增至 54.19%。截至 2023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 0.78 和 0.62,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应指标,公司营运资金面临短缺压力。
因此,公司需要进一步稳固现有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同时获得营运资金注入,不断提升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提高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保障公司控股权稳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梁梓、权维夫妇目前通过北京维梓西间接持有公司 14.32%的股份,持股比例较低。通过本次发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整体持股比例将显著提升,有利于稳固控制权。梁梓女士以现金增资上市公司,表明了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并有利于促进公司改善财务状况,促进公司业务健康、持续发展,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补充营运资金需求,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随着行业的发展,公司持续推进对新能源产品的研发及投产,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加,公司面临一定的营运资金压力。与此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不断走高,短期偿债压力较大。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在一定程度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负债水平,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3、增强资金实力,为后续业务发展奠定基础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以现金方式募集资金。发行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将进一步增强。依托资金优势,公司后续在业务布局、人才引进、新产品研发投入等方面将进一步进行战略优化,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健康、长远发展。

二、本次发行证券选择的品种及其必要性

(一)本次发行证券品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1、把握行业发展机遇,为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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