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2016年版本,本次修订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1)取消重组上市认定标准中的“
相比于2016年版本,本次修订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
1)取消重组上市认定标准中的“净利润”指标;
解析:本次净利润指标的取消后,使得重组上市指标简化为四个,有利于一些亏损或者盈利能力较弱的公司积极开展重组。
2)缩短“累计首次原则”计算时间至36个月;
解析:既降低重大资产重组的触发条件,也有利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后,收购人快速的将优质资产注入。
3)放开创业板借壳限制;
解析:放开创业板借壳限制将会丰富科技公司融资渠道,同时进一步改善创业板公司的质量。
4)恢复重组上市配套融资;
解析:恢复配套融资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现金流环境。
5)加强重组业绩承诺监管,打击违法违规。
解析:这是2016年版本和6月征求意见稿版本均没有的,这体现了监管层继续打击违法炒壳、遏制“忽悠式”重组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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