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推进全区国有“僵尸企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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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2 21: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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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委推进全区国有“僵尸企业”处置 文章来源:广西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8-04-12
自治区国资委于4月9日在南宁召开全区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推进会,自治区国资委管理的各有关企业、各有关市国资委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委、人社厅、国土厅、住建厅、交通厅、商务厅、环保厅、工商局、金融办、国税局、地税局、广西银监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部门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委委员王晓华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通报了我区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总体情况,以及审计署长沙特派办对我区处置国有“僵尸企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部分单位汇报了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有关厅局针对问题现场进行了答疑。
王晓华强调,各企业、各市国资委一是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重要意义将这项工作工作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把“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与企业深化改革、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清理低效无效资产、内部资源整合和压缩管理层级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二是要因企施策,分类推进处置工作,要列出“僵尸企业”清单和处置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推进。三是要充分发挥考核激励作用和问责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倒逼处置工作推进。四是积极稳妥推进人员安置、债务清理和资产处置,建立问题清单逐一突破,确保企业总体保持稳定。五是企业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争取更多政策指导和支持,确保工作快速有序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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